菲律賓貿工部的相關公告稱,第一年的保護關稅為2比索/千克,第二、三和最后一年的保護關稅稅率將根據上一年保障措施實施情況進一步調整。
2002年4月,菲律賓貿工部宣布:為保護其國內工業(yè),對某些進口瓷磚采取為期3年的保障措施;2004年12月,菲律賓貿工部決定繼續(xù)對進口瓷磚實施3年的保障措施。此次為菲第二次延長該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不過,菲律賓征收的保護關稅,逐年下降,已由最初的5.4比索/千克下降到現在的2比索/千克。
面對阻力,佛山陶瓷企業(yè)靈活應對,積極出口非涉案稅號的產品。市外經貿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07年佛山企業(yè)共對菲律賓出口各類瓷磚2269萬美元,比2006年增長241.6%。